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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MIX/混音人生 作者:孙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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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主和服务生都看我面熟,笑颜和悦地递上菜单。我点了一小锅粥和一份毛蟹炒年糕,他又添了一笼烧卖。

    等上菜的空余时间里,我跟他说起费娜邀请我去配唱的事。

    我对既得的东西时常会冒出这种基于自卑的隐忧,思绪更是被纠缠了一路。大约是得来太不费功夫,让我觉得欠缺有凭有据的实感,仿佛下一秒这些就化作泡影,成了空欢喜一场。

    不过幸好,如今我身边有了可以诉说的对象,哪怕不是事无巨细的同他分享,我知道他会在这样的时刻扮演好经世者的角色,给予我中肯的建议。

    可见我一直对他有种盲信的仰慕,小时候就是;尝试着向他诉说这种困扰,心中也不是没有忐忑。

    “嗯……”

    我说的过程中他听得很专注,手指轻叩桌面,“老实说,在你来之前我特地找人调查了费小姐……不是猜忌,这是我的行事准则,你知道。”

    我点头。

    “她没说谎,是要找你合作,值得信服。”

    他看了我半晌,伸手摸我的额发,“对自己有点儿信心,你能比现在做得更好。”

    粥和炒年糕端上来了,他挪开手,嘴里嘶嘶呼呼的,“好烫。”

    “你当心点。”我刚捉住他的手腕,门外突然传来一阵不堪入耳的谩骂,还有女人的惊叫和肢体冲突声。

    看样子是有混混在街上打起来了。

    要说这种景象在整片旧城区都屡见不鲜,我以前居住的那条街治安相对好些,这边则是三两天就要生出些事端,管事儿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情况宫隽夜应该比我清楚。

    他背对着大门,回过头朝外看了一眼。

    粥铺里其他的食客也被吸引了注意,随后便埋头凑在一起,窃窃地说,吃完快走啦。

    像是对应他们的话,打架的人就近抄了店里的板凳投入混战,服务生是个胆小的年轻女孩,敢怒不敢言,行人也都尽量绕远了走,唯恐惹祸上身。

    我不知道坐在我对面的男人想干什么,他逆着光,拿手机靠在耳边,继续喝粥。

    “喂。”

    电话接通了,他放下勺子,用筷子头扎了一块圆滚滚的年糕,“你们大哥呢。”

    “给他带个话,离他二百米远的地方,有几个闹事的麻烦他处理一下。对,现在。”

    他又吃起烧麦,趁热剥开透亮的面皮,咬了一口合着肉馅儿的糯米。

    不到一分钟,两辆厢型车横冲直撞的豁开人群,成两面夹角把厮打着的混混围在中间,车门轰然撤开,钻出几个手持砍刀的彪形大汉,那几个互殴的根本没反应过来就被摁倒在地,一顿暴打,半死不活的拧着脖子塞进了车里。

    宫隽夜还在喝粥。

    他看上去异常的清新脱俗,不理会尘世的纷扰,吃得斯文,吃得雅致,吃得物我两忘。

    我被这种超然的意志力深深震撼了。

    不愧是道上混的男人,下盘真稳。

    两车人扬尘而去,小型交通拥堵也恢复了正常秩序,我们临桌的人都看傻了。

    宫隽夜吃饱喝足,开始专心伺候我,夹了一块卖相肥美的毛蟹到我碗里,说,“看你瘦得,来年得把你喂胖点儿。”

    我沉默地望了他一眼。

    “那你跟我一起吧,相互监督好好吃饭。”

    “成。”

    说是三天之内给费娜回话,事实上在回家途中我就拿好了主意。

    宫隽夜在我的事情上也没想介入过多的干预,但我从心底里坚信,我不怕输,不怕错,不怕跌落,因为他会接住我。

    下车前我吻了他,给丢弃在更衣室里的妄想做一个补偿,技术仍显拙劣,但比上次老练了些。

    他很欣慰,意犹未尽地揉揉我的嘴角,“我还有很多东西可以教你哦。”

    “……我不想学。”

    我站在人行横道上,晃荡着手提箱,“你回去吧,我在这儿等夏皆。”

    他手撑着座椅,看了我一会儿才说,晚安。

    我立时没说得出话,光觉得心一下子就软了。

    “路上小心。”

    ——假如能给理想的生活多增加一个定义,我希望睁开眼之后,闭上眼之前,每天都能见到他。

    喜欢。

    只是喜欢还不够。

    我把手从车窗里抽回来,想目送他离开。

    身后忽地响起一个女人熟悉的呼唤。

    “宝宝?”

    第 66 章

    是夏皆的声音。

    我后背立马就绷成了一张搓衣板。

    “妈?”

    宫隽夜没能立刻走掉,他的车窗摇上一半,露出一双只做传神的眼睛。

    他很惊讶,但是想必惊不过我。

    我都快心律不齐了。

    可夏皆看似并没有目击到奸情,表情和语气都平素如常,不像我担心的那样。唯独视线在好像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宫隽夜身上多留了片刻,微笑了一下。“宫先生好啊。”

    “嗨。”

    宫隽夜下了车,后腰靠在车玻璃上,两条长腿朝前伸着,这副模样突然打消了我心中的顾虑,从我认识他到现在,还从未见过他因为局促和词穷而面露窘态的,所有场合都不例外。

    他看我一眼,不知从我脸上瞧出了什么破绽。

    “是这样。”

    “我一个朋友拜托我出面,邀请夏息去做个配唱。”他说,“我今天做了个东,谈完之后就顺道去跟他买了身正装,面试的时候没准儿用得上。”

    一席话说得滴水不漏。

    他示意了一下我手里的箱子,话里省略掉所有不该透露的细节,半真半假的我听着都快信了,更别说我妈。

    夏皆也上了心,紧随着多问一句,“有需要签合同什么的吗?”

    “暂时还没有,具体的得下次面议。”

    他这次看向我的时候,眼神就变得像个泛泛之交那样,有少许善意的疏离,隐去了那些让我着迷的情愫,和跟我独处时判若两人。他是个场面君子,演技精湛到这种地步,反倒是让我有点出戏。

    “快回去吧?”他摇摇手,“我也该走了,夏息你有问题的随时问我就行,不用客气。”

    我也忙不迭的“客气”道,“好,谢谢宫先生,您慢走。”

    听着车发动的声音,夏皆在旁边捏了捏我的手腕,说,夏小息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要跟他混黑啊。

    哪能呢。

    我也就冒充个大嫂。

    回到家我把那身西装妥帖的挂在了衣柜里,巴望着有一天能穿着它,谈工作,谈理想,谈恋爱,像个帅气稳重的大人那样。

    就算我是个捡来的孩子,没钱,考不上一本,当不了明星。

    我也要变成一个厉害的大人。

    像他一样。

    报志愿的前天晚上,我和李谦蓝稀罕的聊到了十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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