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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君本无邪 作者:尼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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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接受审判,日本政府现在也不能够保护我们了。”

    陆振华瞪大眼睛:“那、那不是回去送死吗?钱伯伯怎么说的?他也回去吗?”

    “他也得回去;不过他现在人在东京,我还不知道他的反应。”

    陆选仁说到这里,长出了一口气,随即握住陆振华的手:“振华,爸爸有话对你说,你要好好听着。这次回国,我几乎就是必死无疑了。你虽说是我的儿子,但并不像钱子涵那样在政府里任职过,所以还是安全的,你听爸爸说,这次我回国,就只带着你哥哥,你留在日本,到时森田慎吾会照顾你的生活。”

    陆振华听到这里,当即便颤抖了声气:“爸爸——”

    陆选仁用力的握了下他的手:“到了森田那里中,不比在家中,一定要处处小心谨慎。尽快争取能够自立。爸爸会给你留下一笔钱,这笔钱,现在不要动,等以后时局太平点了,你用这笔钱出洋留学去!一旦出去了,就不要回来!日本、中国都不要回,知道了吗?”

    陆振华的眼中汪了一泡眼泪,一个劲儿的摇头:“爸爸,你在说什么啊,我和你一起回国,我不要一个人留在这里,我……”

    陆选仁看到陆振华露出了那样的表情,心里不禁也跟着刀绞似的难受,然而自己这做父亲的,又不能不硬下心肠来。

    他拍了拍陆振华的肩膀:“爸爸也舍不得你,可是我们家里这三个人,现在就只有你还是个有前途的……振华,你听爸爸的话,留在日本,好好活下去。爸爸看不到你以后的日子了,可是心里只要想着你往后能够结婚、生子、像普通人一样过平和快乐的日子,我就放心了,我死都能闭上眼睛了。你知道爸爸的心情吗?”

    陆振华呆呆的望着陆选仁,忽然吸了吸鼻子,眼中滚下一大串泪珠:“爸爸,我们一家人,要死一起死好了,我不要一个人留在日本,这儿不是我的地方。”

    陆选仁到了这个时候,那眼泪也止不住的流了出来:“傻孩子!就算没有这种事,爸爸年纪大了,也是要先走的,如今,也不过是提前了时间而已。你听说过谁家死了老人,下面儿女也跟着不活了的?”

    陆振华用手背抹了把眼泪:“那你让大哥留下来吧,我跟你回去!”

    陆选仁掏出手帕给他擦了脸:“振华,你一个人能活,你大哥一个人,能活吗?我是他父亲,我照顾他心甘情愿;可是换了别人,谁会愿意伺候他?”他抬手摸了摸陆振华的短头发:“你是个好孩子,爸爸平时偏心,你从来不气不闹,做弟弟的,处处还让着大哥。爸爸谢谢你。”

    陆振华哽咽着拼命摇头:“别说了,我不听!我不要一个人留下,受审也好、枪毙也好,我不怕,我要和你一起回去!”

    陆选仁听了他这番话,一颗心像被人攥住了似的,直要捏出血来。可是这个时候,他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心软的!

    咬牙半跪起来,他冲着这二儿子就是一个耳光:“陆振华!你想让我断子绝孙吗?”

    陆振华被他打的身子一歪,捂着脸还是哭:“爸爸啊……”

    陆选仁把他揪起来,恶狠狠的道:“别叫我爸爸!我没有你这种不成器的儿子!你连死都不怕,就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你给我老老实实的留下来!以后成家立业、传宗接代!也算我没有白养你一场!”

    他没想到,自己的话音未落,陆振华忽然张开双臂抱住了他,同时嚎啕大哭起来。

    他像哄小孩子一样拍了拍陆振华的后背,然后长叹一声,也是老泪纵横。

    陆选仁独自回到卧室时,已是午夜时分。

    他没有打开电灯。借着窗外的月色,他在矮桌前盘腿坐了,然后摸索着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振华……我是嘱咐过了。”

    他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冰冷的水在他火热的身体里流出一条清晰的线。

    离开陆振华后,他接到了一个长途电话,东京那边打过来的——不是什么好消息,然而放到此时此地,听起来似乎也不能算坏。

    钱季琛,今天上午在他东京的临时寓所内,饮弹自尽。

    而他的儿子钱子涵,也在父亲死后,随之上了吊。

    钱季琛啊,打小儿就认识的老伙伴了。两人从小就都是成绩好的学生,后来到日本留学,没有钱花,就结伴儿去给人做零工。日本学生看不起中国人,而陆选仁那时个子又小,总受欺负,钱季琛就替他出头,到处的打架,下手狠的都出了名……

    都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可是他都记得。

    他记性特别好,和钱季琛之间的友情,和淑媛之间的爱情,和新民振华之间的亲情,一点一滴,每个细节,他都记得清清楚楚,到死也不能忘。

    “死了好,一了百了。”他想:“这么大年纪了,何必千里迢迢的回去送给人作践?等着看好戏的人多着呢,那些人见他落了这个下场,定然是高兴之极……我又回去干嘛呢?就为了吃那一颗中国造的子弹吗?”

    坐在黑暗中的陆选仁就在这一刻,思想忽然发生了转变。

    陆新民睡到凌晨时,忽然醒了过来。

    他有一种很异常的感觉,形容不出来,就仿佛是第一次睁开眼睛看世界似的,一切都是清晰而陌生的,让他觉得新奇。

    拥着棉被,他扭头四处望了望。其实在这里都住了近一个月了,并没有什么新奇景象。

    三分钟后,他意识到:自己能够思考了。

    掀开被子,他赤脚走到矮桌前,拿起笔在这天的日历上打了个叉。

    向前翻,上次的叉是在九月末。九月末的那天,他看起来情况非常好,和陆选仁头头是道的聊了好一阵子,然后又同陆振华去银阁寺里散了步。

    可惜一觉醒来的第二天,他就又不成了。幸而陆选仁同陆振华已经屡次遭遇过这种空欢喜,所以也并不惊讶,只是小难过了一阵而已。

    拉开电灯,他找出镜子放在桌上,镜中人看起来神情平静,目光悠远。

    陆新民很喜欢这样的自己,所以心情大好的转身爬向角落里的木制柜子。

    他从小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大信封,里面放着一小沓从上海带过来的照片——走前的一晚,他自己想着带的。后来的一段记忆都是空白,等他再次恢复思想时,他发现这些照片全都被弄的皱皱巴巴了。

    他最喜欢的行为,就是“看”。

    观察、欣赏、窥视……都包括。所以一般人受不了他的目光,总觉着他那眼睛里好像要放出射线似的,穿透外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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