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 作者:藿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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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知道他这种脑子做这行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
电梯门打开,外面的服务生道:“汶哥好,虎哥好。”
“可能‘大学生’的运气都比较好吧!”大学生三个字,他加重了语气,变成了特指,有些戏谑之意。
“听立哥的意思是被人玩死算了,反正他只答应他舅舅要着他,并没说要保护他。”
“看样子他舅舅也不准备管他了,也是,有这么个外甥,放在我身上也愁……不过他来了也不错。”黑子说:“起码别的少爷都很团结的耍他,并没什么心思针对你了。”
“他舅舅是……?”
“风暴迪厅的鸭头,以前和立哥是同行。不过你不要听阿木吹牛逼,根本没多厉害好吧?前阵子还被人追债呢,满世界的躲,还是立哥借了他两百万还债,这才又敢出来蹦了。”
我以为典立从不留无用之人,人也冷漠狠戾,手段雷霆,但是没想到他还有重情义的一方面。虽然他不管阿木的死活,但是还是答应了好友的请求,要知道,这对他来说可是很不容易的事,毕竟进了这个房门,阿木也算他带的人了,阿木犯错,对他的名声多少会有些影响。而且再说句实话,这个社会,反悔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哪怕你之前对那个人恩重如山,特别是风月场中的人,早已习惯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薄情无义。
黑子仿佛看出来了我在想什么,他道:“其实,这人和事情哪有那么绝对的呢?”
我叹了口气,然后和他上了服务生为他从停车场提出来的车。
作者有话要说: →_→原来没想写阿木这一段的,但是洪都霸道那么久了,怎么也得让它接个地气来个缓冲,大家也都歇一歇,因为后面会有冲击波~~~
→_→再者就是突然觉得洪都少爷都是炸毛小傲娇,欺负新人手段并不黑到没朋友吧!
→_→然后再跟没收藏的要个收藏,以前我以为第一章说一下,你们就会记得的……然后我以为木有什么人看的。。然而今天我才发现,从点击来看,亲爱的们好像并没多少弃文的,那么你不弃坑,我还更新辣么勤快,为啥还不收藏嘞?(好奇平时都是怎么找文的呢???)
→_→最后,《机长大人早上好》发了个开头章节,大家可以移步去看一下,戳开我专栏就可以找到了,喜欢的就先收藏着,更完《信仰》再更那个。毕竟我这个人~填起坑来,坑品不错吧【害羞】【害羞】~么么哒~~~
☆、chapter40(4.13)
和黑子逛了一下午街,在上班之前由他把东西送回家,我则去医院看一下李瑾泽。
如今他就是我的信仰,只要看到他还活着,我就能坚持下去。
虽然我赚的不少,但是开销也很大。尽管我现在是已经攒了一笔钱了,可是要就此收住却是不行的。如今他还没醒,每月的医药费护理费等杂七杂八的就有十几万,而我要做的就是,在他没醒来、我还做的动的时候继续做,到了我实在做不了的时候,如果他还没醒,想必那些钱也够他这样活到老了。
我轻轻握住他的手,柔声道:“瑾泽你快点醒来,我已经快忘了你眼睛的颜色了…。”
他还是安安静静的躺着,而护工看我来了早就出门避开了,所以这里只有我一个人,自在的很。
他的手冰凉的,我想起来以前我发烧的时候打针,他坐在我床边为我暖手。
我合住他的手,静静的看着他。
夕阳柔淡,云卷漫舒,轻风逸逸,岁月无暇。
此时我突然想到了一首诗,“草在结它的籽,风在摇它的叶,我们不说话,站着就十分美好。”
过了不知多久,我低头看了眼腕表,然后对他轻声说道:“瑾泽,我要走了。”然又后突然想起什么似得,我玩心大起,伏在他耳边低声说了句:“老师,我爱你!爱你一万年,爱你经得起考验,我要和你结婚和你有个孩子!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满足了恶趣味后,我仿佛得到了偌大的满足,带着一脸微笑来到洪都新府,服务生向我问好的时候我还好心情的对他笑着点了点头。
黑子早我一步来到洪都新府,他还是老样子,坐在沙发最角落翘着二郎腿玩手机。看到我这幅样子,他一边玩一边打趣道:“呦,汶哥的春天来到了~”
“去你的!”我笑着锤了他一拳。
“没事没事,哪个少男不怀春?”
我瞥了他一眼,纠正道:“是少女!”他没看过什么书,偶然听我说过这句话还记错了。
“哦哦,差不多差不多。”
正说笑中,阿木走进了包厢,今天他穿了件骚粉的衬衫,打着绿色的领带,白色的休闲长裤,黑色皮鞋。
“红花配绿叶~”一个少爷说完,另一个少爷马上接口道:“白云配黑土~”其他的少爷都笑了,又有一个人戏谑道:“真接地气~”
阿木也不理他们,而是一屁股坐在我身边,道:“蚊子。”
我不理他,依旧和黑子玩手机。
“蚊子!”他把头伸到我面前,我推开他的脸,道:“我有名字。”
“哦,阿汶。”
阿木总喜欢缠着我,我也不知道为何,但是他说讨厌还不算讨厌,只是没脑这点让人十分反感,可教训他一顿又实在不值得,大不了他说什么我不理就是。
又过了两日,他拍拍我肩膀道:“蚊子,我这么叫你你是不是不开心。”
我把他的手拿下去,嘴上依旧不语,心里道:你这不是屁话吗??
他耸耸肩道:“我习惯了,改不了咯!”然后他坐在我身边,伸出手道:“蚊子,你看我的手好不好看?我觉得在这没人比我的手漂亮,美中不足的就是我右手心有一块疤,你看像不像手模的手?”
其他少爷听到这句话瞬间笑喷,因为谁都知道,在洪都,没人的手比我的好看,比我的金贵。我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身子略微有点抖,一阵恶寒。到了嘴边的话也活生生的咽了下去。
黑子笑笑,道:“好看,洗脚去正合适。”
阿木听到黑子这么一句话就抹杀了他所有的骄傲,一时气不过便坐到一边去,黑子呵呵一笑,对我说道:“真是不可思议,你说怎么会有这种奇葩?”
狂妄自大,不自量力,目中无人,口无遮拦,不分大小……这在洪都,有这种人的确是不可能的事情。
可它偏偏就就这么发生了。
我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我们本以为他这种人在洪都肯定待不过一周就会被轰出去,可是他居然熬过了一周,只是没少受虐。甚至有人听说这朵奇葩之后特意来点他。后来我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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