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零后在六零 作者:蓬莱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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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李立律从小就知道自己和弟弟他们是不一样的。
具体不一样在哪里,当然指的不是身份地位不一样, 而是身上所承担的责任不一样。
大中华文化传承五千多年, 嫡长子继承制也跟着传承了将近五千年。在这个由李氏氏族组成的村庄里, 身为长子的长子,李立律身上背负的是整个李氏一族的兴衰, 他根本就没有任性的权利。
在他还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把他送进了镇上落第秀才办的私塾。当时小小的他还没有祠堂祭祀用的供桌高,可是已经不得不独自步行两里多路,头晕眼花的听着夫子满口的之乎者也。
不得不说,这个私塾在他童年的记忆里非常的深刻。倒不是因为年龄小坐不住被夫子打手心,而是因为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话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因为这句话, 他倒不至于头悬梁锥刺股, 但也比平日里刻苦用工几分,总想着将来有一天自己也能有大出息, 不用像祖辈的先人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一辈子除了种地还是种地。
农村人, 或者说是李氏家族,对读书这件事儿是非常推崇的。不仅是因为祖上曾经出过官,而且还关系到了自身贴切的利益-免税。
没错,只要考上秀才,家里的地就不用交税。而如果考中举人,那就更不用说了,那就算是“吃皇粮的人”了。
他们村比之别村的人好像富裕很多,这也是李立律读书之后才发现的。
因为相比于他们村几乎每家都有一个读书人来说,别村的人好像几乎都只有村长家的孩子才能读书,更不用说他们家的父亲更是勒紧了裤腰带,一口气送他们兄弟几个全都进了私塾。
弟弟们进了私塾之后,李立律感觉自己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毕竟长兄如父,他得为弟弟们做个表率才对。
更何况如果他学的比弟弟们还不如,那他感觉自己还是找个坑把自己埋了才好,也省的出来丢人现眼了。
好在他还没有笨到要把自己埋了的程度,辅导弟弟们的功课倒还游刃有余,至少是把自己大哥的面子给保住了。
灾荒那一年,家里突然多出来一个眼睛很好看的黄毛丫头。那丫头瘦瘦的,小小的,干瘪的像根豆芽菜。家里老娘说这是妹妹,可是村里还有谣言说这是童养媳,他也没搞明白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反正他不讨厌就是了。
对这个名义上的妹妹,李立律心里还是有几分疼惜的。毕竟老李家是出了名的阳盛阴衰,他们家要想生出来个闺女,弄不好得等到猴年马月去。
所以如果家里的弟弟太过调皮,他总是要护一护这个小姑娘的。
尤其是每当小姑娘用那双很好看的、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他的时候,他心里满满的都是激动。
虽然不太懂那种像是大夏天吃了一块凉西瓜的舒爽感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可是这不妨碍他下意识的对小姑娘好。
当然了,为了维持住他长兄的威严,他即使是再疼爱小姑娘,也总是板着一张脸就是了。大概也因为这个,比起几乎要黏在老娘身边相比,小姑娘似乎对他也不是很亲近的样子。
他心里有些懊恼,可却是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
就这么一犹豫,就有遇到了清政府倒台的时候。
清政府倒台的事儿,也许对别的农民来说可能抱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毕竟家里没有当官的,该交粮还是得交粮,只不过换个人罢了,干系不大。
可对于那些读书的人家,这可算得上是毁灭性的打击了。
因为清政府倒了,所以科举制也跟着不存在了,这几乎是断绝了农村人唯一能够往上爬的路径。那几天,家里很是愁云惨淡了一阵子,他也没什么心情去挑逗小妹妹了。
那是他一生中最迷惘的几天,因为不清楚自己该何去何从,更不知道上面到底又推出了什么政策,会对他们这些人有什么影响。
那是他第一次痛恨自己农村人的身份,因为这三个字在那个年代所代表的含义不是什么淳朴热情,只是愚昧无知罢了。
他躺在炕上,吃着弟弟送过来的饭菜,不无讽刺的想--这样的他,跟那些好吃懒做的蛀虫有什么两样。
从同学口中听到“大学”两个字的时候,李立律是激动地。像是找到了前进的方向,他兴奋的跑回家,强烈的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愿。
当时他的父亲沉默了一个晚上,第二天还是点头同意了。
从父亲的眼睛里,他看到了一个农民对知识的渴望,也看到了一个农民对未来的迷惘。
或许跟别人的父亲一样,父亲对于上大学这个概念是模糊的,甚至不知道从大学里出来的学生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未来。可是出于一个农民的期盼,他还是把他送进了大学。
李立律想,他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一定要孝顺父母,让他们过上好日子。
不得不说,这是李立律自认的,人生中走出的最美妙的一步棋。
贫穷不只是限制了一个人的眼界,它还限制了一个人的思想。来到岛城之后,他感觉到新世界的大门在对他打开。
看到来来往往的那些红眉毛绿眼睛的外国人,他心里是激动的。可是看到那些人可是随意的处决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五千多年的华夏人,像是拍死一只令人作呕的苍蝇,他的眼睛是红的。
那是他第一次意识到国人的地位究竟低到了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洋人开汽车当街撞死了人,他们只会说一句晦气,说死了的人弄脏了他们的车子。
他不忿又有什么用,因为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道。因为华夏弱,所以就像是一只待宰的猪猡,战战兢兢的等待着随时可能落下的杀猪刀。
他爱这片养育了四万万人民的土地,可是他又恨那个无所作为的政府。既然他们的命如此之贱,而洋人的命有事如此的高贵,那么就由他这个命贱之人,宰掉那个生而高贵之人吧。
他跟踪了那个洋人五天,找了一个最合适的机会,红刀子进白刀子出。当血溅在他身上的那一刻,他没有一丁点儿杀人时的惶恐。心里想的是,果然,人死的时候都是一样的。血流满地,比杀猪时还要难看的场景。
当然了,因为是头一次杀人,他还是被人盯上了。
盯上他的人不是欺软怕硬政府官员,而是一个土匪。
很有意思吧,因为杀掉一个洋人,他在政府眼里可能是一个恶魔,但是在这群土匪眼里,竟成了一个义薄云天的英雄。
他们妥善的替他处理好了后事,不得不说,他还能安安稳稳的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上课,全都是这群土匪的功劳。
还真是一群可爱的土匪呢!
但即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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