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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嫡次子 作者:邈邈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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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嫡次子 作者:邈邈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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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宵小算计,他还真不好意思拿三成的红利。

    不过,衣柜这东西不属于消耗品,短时间内还有的赚,时间久了便没多少赚头,方之平有心把后世的烈酒苏出来,毕竟这蒸馏的原理都清楚,但以他现在的身份,肯定是保不住这方子,平白出风头却落不着好处,所以再是有前景现在也做不得,当务之急还是科举,没有什么就没有人权,做什么都束手束脚。

    方道如四十整寿过得热闹,老祖宗的生日跟她儿子仅隔了一个月,不过这次方之平就不等了,毕竟老祖宗今年六十二,并非整寿,他也没必要一定要参加,留下比往年加厚三分的寿礼便足够了。

    方之平对外说是南下游学,并没把他爹跟王宗元的关系说出来,收拾了两马车的行李,带着四个家仆,跟着人家运镖的马车往江南赶。

    越是往南,天气就越是暖和,方之平起初还在马车里待着,后来索性自个儿出来骑马,因为是跟着人家镖局一起走,所以行程不能耽误,一路上没少露营,再糟糕点,还有可能碰上下雨。

    从京城到江南,鄣郡是必经之地,这里已经很靠近江南了,文风昌盛,街上时不时有穿着长衫的书生走过,沿途的客栈里也有很多的题诗挂在里面,但不知道是不是读书人都爱附庸风雅的缘故,这里的妓院也比北方的要多,也更精致、更显眼。

    但踏入鄣郡,方之平第一时间想起的竟是曾在这里住过一年多的四公主,千娇百宠的皇家公主被独自留在这里,肯定会很害怕吧。

    没见过这个人的时候,方之平只有些微的同情,但见过了那个神采飞扬的女子之后,他心里除了同情,还有那么一点点的酸涩和心疼。

    “方少爷,这家店的猪油糕可是鄣郡的名吃,虽然名字粗俗了些,但味道是真好,您尝尝!”镖头热情的介绍道。

    这段时间他也算是了解方少爷的为人了,虽然是官宦子弟,模样瞧上去也细致,但性子却不挑剔,在吃住上从不跟他们为难,破庙住得,马车也睡得,猪大肠、猪舌头皆吃得,实在是让他省心,要知道虽然这住宿条件没得远,但干粮、糕点大家伙是都备着的,可这位小爷居然主动来吃这些有点……上不得台面的吃食,人家还不是只做个表面功夫,而是实打实的当正经饭菜对待,着实随和。

    方之平前世也是吃过猪油糕的,不过当时是在浙江吃的,也是当地的名吃,但在这个朝代,却是属于鄣郡的特色小吃,想想还真有几分庄周梦蝶之感。

    方之平随意拿了一块放嘴里,细细咀嚼,前世这东西是什么味道他已经记不起来了,是不是同一味道更是无从比较,只能赞道:“糯软润湿,油而不腻。的确不错!”

    镖头留下一盘子的猪油糕,“我就知道你会喜欢,不过这东西不好消化,你吃完以后最好喝两杯消食茶。”猪油糕是用猪油和面粉做成的,虽然每一块看上去分量不大,但却是很充饥,也容易积食。

    方之平笑着应了,心思却在‘猪油糕’这个诨名上打转,也不知道这样的字眼被那个人从嘴里说出来是什么感觉。

    第25章

    等方之平意识到自己在想些什么的时候,忍不住闭紧了眼睛,两辈子,没想到他居然是个会见色起意的人,而且对象是算不得绝色的皇家公主。

    总归是忘不了那一抹鲜活。

    只不过,再次睁开眼睛时,里面已是一片的清明,暗恋这种事情,是少年人都曾经有过的,那份隐秘的想望虽然珍贵,但却很难延续,用不了多久便会变淡、变少,最终化为乌有。

    离开鄣郡,方之平满腹心思都放在江南的王先生身上了,对方说是闲云野鹤也不为过,虽然是已经海内知名,但却住在乡下的宅子里,不拜官也不接受任何书院的邀请,倒是出了几本关于儒家经典的书,这样一个人,方之平觉得自己怕是难投他的缘,谁让他有一颗汲汲营营的心呢!以他对自己的理解,这辈子都做不到安贫乐道。

    方之平野望并不大,既不想名垂青史,也不想权倾一时,但总得活得畅快,不能永远束手束脚的活着。

    除了父亲的信以外,方之平在京城的时候还给王先生备了礼,除了玉器以外,剩下都是名家的字画,虽然算不上古董,但是也颇具观赏价值,当时他是觉得这些礼物很是足够了,但这会儿又觉得缺乏诚意,毕竟都是一些用银子买来的东西。

    作诗写文章未免有讨教之嫌,方之平索性亲自抄书,抄的不是儒家的书,而是佛经,既是祈福,也算是自己的一份心意。

    跟寻常人一张一张的抄佛经不同,方之平用的是裁制好的空白书本去抄,写错一个字,前面写的就全费了,非得让人静下心来仔细写才行,方之平是半路才有的这个想法,结果路上写坏了三本,也没出一个成品,到了江南以后,又在客栈宅了一个月这才抄出来,心里因为中举产生那点浮躁也彻底磨没了。

    王宗元居住的村子就叫王家村,村民都是王氏族人,王宗元并非是他们族中的第一位进士,村口的第一块进士碑的主人如今已经仙逝,王宗元的进士碑排在第三位,而他的后面还有一块,也就是说王家村到现在为止已经走出了四位进士,这在文风昌盛的江南都是少见的。

    还不到王家村呢,方之平便和书童下马步行,以示尊重,因为来得早,所以远远看过去,村里头还有几户人家里有袅袅的炊烟冒出来,应该是在做早饭。

    进了村子,便热闹了,往来多了不少的人,村民或是无视他们,或是停下来打个招呼再走,总之表现的很平静,似乎已经习惯了牵着马的外人进入。

    方之平一边打听王先生的住处,一边暗暗思忖,这个村子里最让他感觉差异的就是穿长衫的人特别多,年长的、年少的,将近有三成的人是穿长衫而非短褐,要知道在百姓家长衫可不是什么人都能穿的,这玩意不能用麻布、葛布来做,用料贵,而且穿着不方便干活,基本上非读书人不能穿,当然若是账房先生,或者做大生意的买卖人,也可以穿,但种地的、出苦力的就不成了,既穿不起也用不上。

    读过书的人和没读过书的人说话时不同的,前者更有礼,用词也更文雅,方之平能感受到这个村子里的读书人不少,连三、四岁的稚童说话都带了些文气,着实让人惊叹。

    方之平好歹也出过几次京城,路过过不少的村子,在北方有的一整个村子连个识字的人都没有,当然也有比较富裕的村子,一村能有十几个小孩去上学,但大部分村落都是只有两、三家人能供得起孩子上学,但若是十几岁还不能考中功名的话,那这学堂也就不用上。

    南方比北方的情况要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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