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做个好人 作者:河流之汪
第62章 普法讲座(求推荐票~)
“什、什么意思?”
王彬像是被人迎面泼了一盆冷水,呆呆愣愣地问道:
“你不是来帮我的?”
“当然不是。”
余庆把兜里的两万块钱揣得更严实了一些:
“我是来讨债的。”
“你前几天才向我爸借了两万,结果现在就拿出去填你的天坑?”
“我家的钱,可不是这么给人糟践的!”
“我...”
王彬的脸色一下子就灰败下来:
“我只是想给我儿子付学费而已...”
“关我啥事?”
余庆表现出的态度一点没比之前的苏老大好多少:
“你儿子的学费是你自己赌掉的,凭什么让我们帮你出钱?”
“再说刚刚那位大哥也没说错...”
“就你儿子那厌学的德行,还花这么多钱送到外地读书,这不是烧得慌吗?”
“他...他肯定能改正的。”
王彬的声音听起来很是可怜:
“求你了,就把这钱借我吧!”
“我已经害了我自己,不能再害我儿子了...”
“那你就来害我爸?”
对于这个自己作死赌博借贷的“可怜人”,余庆心里生不出一丝一毫的同情。
“喂喂!”
一旁的苏老大总算听明白了情况,搞清楚了余庆的来路:
“小子,你什么意思?”
“讨债?”
“明明是我先来的!”
“竟然敢从我们公司手上截胡,你活腻了吧?!”
说着,他马上就带着一众小弟气势汹汹地围了上来。
作为讨债公司的得力马仔,苏老大才不会管王彬手上的两万是存的还是借的。
总之,钱到了他的手上,那就是他的业绩,岂能让一个毛头小子在半道上截胡?
“把钱交出来!”
苏老大一看余庆那白白嫩嫩、高高瘦瘦的无害模样,就也不跟他多费口舌,上来就直接动手抢钱。
他长得虎背熊腰、肌肉虬结,一跑动起来就像是头迎面撞来的熊。
看到这副景象,周围的围观群众纷纷往外避让。
因为儿子出格之举而有些发愣的王秀芬也终于反应过来,便疯了一般地向余庆身前冲去,想要将儿子护在身后。
然而,王秀芬还没往前跑出两步,就蓦地看到...
她那个看起来毫无战斗力的儿子,竟然只是神色淡然地伸出了一只手,就将苏老大那迎面挥来的粗壮手臂给牢牢摁在了半空。
“什么?”
苏老大的瞳孔蓦地一缩:
他的手臂看起来比余庆的腿还粗,却被余庆那只白白净净的手掌给轻易锁住,怎么也无法靠近对方的身体半寸。
“这怎么可能?”
苏老大有些怀疑人生。
他咬了咬牙,试着不断加大手上的力道,却始终无法挣脱余庆那只老虎钳一般坚固的手掌。
到最后,苏老大已然使出了吃奶的劲,用出了拔河的姿势往后拖拽手臂,却也只是撼得余庆那看似单薄的身形微微一颤。
直到余庆自觉已经给足了下马威,主动松开了手,苏老大才踉踉跄跄地往后退开了几步。
“这...”
“遇上练家子了?”
苏老大看着自己手臂上浮现出的一片青紫掌印,表情顿时变得有些凝重。
“老大?!”
见到这诡异的一幕,小弟们不禁有些慌乱。
“别慌!”
苏老大顿了一顿,便十分镇定地说道:
“这小子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
其实,苏老大年轻时是武校出身,也算是练过些传统武术的武林中人。
他知道有些高手能练出一身和外表不符的惊人力气,但一般也很难练到电影里那种能够淡定自如地在围攻中辗转腾挪,轻轻松松以一当十的夸张地步。
在现实世界中,人数的优势可不是靠力气和技巧就能弥补的
虽然余庆表现出的实力隐隐有些棘手,但他这次带来这么多小弟出来,怎么也不可能吃亏。
再说...
公司里可是有绩效考核的,让苏老大就这么放弃一笔业绩,他可不甘心。
“喂!”
考虑到余庆的怪力,苏老大决定还是先跟人讲讲道理:
“小子!”
“不要以为自己力气大,就敢在我们公司碗里夺食。”
“我们这里八、九号人出手,你一个人不可能顶得住!”
“怎么?”
余庆毫不在意地笑了笑,又随口说道:
“这里这么多人都看着,你们还想暴力违法不成?”
“哈哈哈...”
他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却是正中苏老大的下怀:
“小子,拿法律吓唬人?”
“我们都是正规金融公司的一线业务员,哪还能不懂法?”
只见苏老大微一沉吟,就有些得意地在余庆面前卖弄了起来: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可以调解处理。”
“所谓‘情节较轻’...”
“那就是为性质较轻、手段不恶劣、动机不狠毒、后果不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
说着,苏老大便不怀好意地眯起了眼睛:
“我们只不过是来讨债的,又是因为场面失控而‘意外’动起手来...”
“这当然算不得动机狠毒、手段恶劣,就更谈不上什么有多大的社会危害。”
“怎么看,都是民事纠纷。”
“你就算是挨了打,最后也只能接受调解;”
“不肯接受调解,那有本事就到法院提起诉讼。”
“到时候...呵呵...”
“和我们公司合作的专业律师事务所,自然会让你知道厉害!”
“你家要是没矿的话,估计是打不起这种官司。”
这一番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的话从那虎背熊腰、纹身花臂的苏老大口中说出来,顿时让余庆惊得目瞪口呆。
而苏老大才刚刚秀了一波法律知识,他旁边的一个小弟就又按捺不住地跑出来接着讲解:
“说到底,‘情节’轻不轻,看的主要还是伤害后果和伤残等级。”
“只要还在‘轻伤’和‘轻微伤’的范围内,那结果顶了天也就是拘留。”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轻伤一级所指的就是:伤害或后遗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也就是说...”
“嘿嘿。”
那个卖弄法律知识的小弟残忍一笑:
“只要伤势在这个范围内,我们就能放心打。”
“就是不知道...”
“你这细皮嫩肉的,能不能撑得住这个‘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的‘轻伤’啊!”
余庆听得更加发懵,而苏老大却是又仰天长笑道:
“哈哈哈!”
“就算你撑得住轻伤,那也没用!”
“这次跟我过来的小吴、小张,他们两个今年一个十六,一个十七,还都是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听懂了吗?”
苏老大得意大笑道:
“这意思就是说,你要是真的不识相...”
“那小吴、小张他们就算‘不小心’把你打得残废了,也会被从轻发落,去牢里住几个月就出来了。”
“年轻人啊...”
“不要想得太简单!”
“法律这东西,我们可要比你懂得多!”
“......”
余庆震撼得久久不能言语。
沉默片刻后,他才按捺不住地问道:
“你们一帮子流氓,不去研究打架,怎么还研究起法律来了?”
“呵呵。”
苏老大得意一笑:
“可别看不起人啊,小老弟。”
“别看我长得像是下三滥,但我可是正经金融服务公司的在职员工,有五险一金的那种。”
“干我们这一行,怎么能不懂法?”
“再说...”
“我们公司上头管事的经理,不是名牌政法大学毕业的,就是名牌财经大学毕业的。”
“你要是学习不好,以后连‘社会人’都没资格当!”
“......”
余庆更加无语了。
“好了...”
苏老大炫耀得心满意足,就咄咄逼人地逼问道:
“法律我们都教会你了。”
“现在,你要是识趣的话,应该知道要怎么做了吧?”
“唔...”
余庆的表情变得十分古怪:
“谢谢啊...”
“啊?”
苏老大微微一愣:“谢我干啥?”
“当然是谢你帮忙普法了”
余庆五指紧握攥起拳头,激起了一阵令人心悸的骨骼爆响:
“要是不知道这些...”
“我还真有些不敢跟人动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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