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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女人真是善变
    “小乐,坐下吃饭,你在厨房忙乎一阵子,肚子还不饿吗?”

    郑少华给人的的感觉,如同沐浴在春风里,嘴角总是挂着一丝浅笑,眉眼透着缕缕温柔,好似无论怎么激他,都不会生气。

    帅哥是具有养眼功能的生物,特别是郑少华这类型。光是看着,心情就能提高一个档次。

    至于自家大哥?绝对是帅哥中的大帅哥,坏就坏在他时时刻刻冷着张脸,浑身冰冷的气息,宣告着所有人——生人勿进。坐在那里,就跟杵了座冰山似的。谁敢去欣赏?

    桌子足够大,余思乐故意坐到离俞凌辰最远的位置。而这个位置,恰好在郑少华身边。

    郑少华为她夹菜,“小乐,多吃点,看你瘦得只剩下皮包骨了,下次再生病,小心我不给你治。”

    余思乐说了声谢谢,低头进食。

    两人亲密的动作,一丝不漏的被俞凌辰尽收眼底。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郑少华那张俊脸,第一次认为非常欠揍,甚至决定以后不再带这个男人进屋。

    当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俞凌辰狠狠震惊了一把。以前他恨不得把俞思乐推得远远的,今天却不满意有男人和她走得太近。是为什么?难道是因为余思乐眼神里,少了一份对自己的疯狂执着?

    饭桌上,只有郑少华嘀嘀咕咕说个不停,时不时询问几句余思乐的身体状况。最后还拉起余思乐的手腕,再三检查伤口愈合得怎么样。

    “郑哥哥要走吗?要不要喊司机送你?”自己的命好歹是对方救回来的,余思乐在郑少华的额头,早给打上‘可亲近’的标签,一顿饭吃完,称呼自动从‘郑医生’变成‘郑哥哥’,而且还叫得溜顺。

    “不了,我家就在附近,20分钟就能到,不用麻烦了。”他朝着余思乐挥挥手,又冲着一家之主俞凌辰说:“俞少,我先回去了,有什么事电话联系。”

    附近?余思乐从话里抓住关键,看来郑少华并不是普通的医生啊。这个地带寸土寸金,仅仅有财力住不进这片别墅区,还得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势力。

    后来余思乐才知道,郑少华是市里有名的青年才俊,年纪轻轻已经是一所医院的院长。郑家是赫赫有名的医生世家,几代从医,不止是他,他父母兄弟,乃至舅舅姑姑,全是医生。

    他自己也非常争气,三年前拿下英国著名医学院的学位,回国之后,着手管理家族的医院生意。

    余思乐送他出去,刚关上门,肩头突然被人按住。

    一道阴森恐怖的目光,紧紧锁定她。

    导致余思乐喘气困难……

    “我说你怎么变了个人似的,是喜欢上郑少华了?”话里充满质问和冰冷,俞凌辰天生具有上位者的风范,被那双不带温度的眼眸盯着,余思乐双脚发软隐隐有点站不稳。

    刚才在吃饭时,他们两个人眉来眼去,已经让俞凌辰很不痛快了。看着她‘含情脉脉、依依不舍’的送走情郎,俞凌辰的脾气终于上来了。

    这股怒气来得无缘无故,俞凌辰自个都说不出缘由。

    “如果我说喜欢他,不是正好可以摆脱我给你造成的困扰吗?大哥应该高兴才对。”余思乐没有否认,她和这个男人低头不见抬头见,假设尴尬的关系不好好处理,难不成她以后看见他,就绕道走?

    也许借着郑少华的名义,能够让兄妹两人的关系重归于好?

    道理应该是这样,但是……俞凌辰却高兴不起来。心里像是长出一个疙瘩,不上不下,卡在气管里,堵得慌。

    前阵子别人脱光衣服,主动送上门,他冷眼不屑。到了她喜欢上其他人的时候,自己却说……会愤怒,那无疑等于抬手扇自己耳光。

    自尊不允许他这么做。

    “女人真是善变……”理智很快战胜情绪,俞凌辰松开她,继而说道:“别以为郑少华那个人,和外表一样干净,他背地里干些什么事情,你什么都不知道。”

    琢磨不准这话的意思,余思乐没有回答。

    俞凌辰没继续多说,拿起沙发上的外套,径直走出别墅,开车绝尘而去。

    俞凌辰是个做任何事情,都非常认真的人。有问题……就会想尽办法解决。双手握住方向盘,眼睛盯着盘曲的公路,渐渐把刚才的场景,在脑海里翻出来,回放了一遍。

    最终把那股子怒气,归结于……私有物品被人抢走后的不甘心。

    人总是这样子,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喜欢随手丢掉。当别人捡回去后,看见那东西在别人手里,不再属于自己,就会衍生出一股怒气,反倒像是被什么人背叛似的。

    这纯粹属于正常的情绪范畴……

    只需要用时间过滤,那份情绪自然而然会消失不见。

    内心理智冷静的俞凌辰,远远低估事情对他的影响,直到车子开到公司,那份情绪仍旧伴随着他。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最为凸显。嘴里咀嚼着五星级酒店做出来的晚餐,竟然觉得索然无味……反而愈加想念少女亲手做出来的家常菜。

    明明不怎么好吃,味道却偏偏令俞凌辰忘不掉。

    余思乐的生活作息非常有规律,吃完晚饭后,闲得无聊,就回房间玩电脑。看网页逛贴吧,折腾到九点,刚要上床睡觉,忽然听见楼下响起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有贼?

    这是余思乐冒出的第一个想法。

    毕竟这里是别墅区,随随便便偷一家,足够小偷挥霍很长时间。

    女人都比较胆小,余思乐例外。以前她全靠着打工得来的小钱过日子,如果她胆小懦弱,社会上不会有她立足的地方。

    从卧室里找到一根棒球棍,余思乐摸黑在夜里前进。打算看见小偷后,给他后脑勺来一棒子。反正她属于正当防卫,下手再重,也是理所当然。

    放轻脚步,余思乐隐匿身影,藏到饭桌下。看着厨房闪着微微灯光,有点疑惑的想,难道这年头的小偷全改性了?喜欢偷柴米油盐?

    刚站到门槛边,余思乐正要一棒子打下去,那抹黑影刹那间转过身。

    那张脸熟悉得不能再熟悉……

    是她哥……

    棒球棍从余思乐手里滑落,掉到地上的声音,大得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