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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时间
    顾弗青眨眨眼,似乎在努力回忆跟前这个女生在自己脑海中的印象。

    “啊,我们上次在里面见过,”她说完吐吐舌头,对于在警察局初遇这经历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当时自己还是以受审的身份,“真是对不起,屏幕好像刮花了。”

    顾弗青叹口气,表情瞬间就显得有些落寞。

    夏当归没在意,她本来就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而且反正也是唐景枫花钱买的,不心疼。

    “不要紧,”她摇摇头,很随意地把手机塞进口袋,抬头便问顾弗青,“来找林宵?”撇开之前因为黑色背心男的关系,她只跟这个姑娘有过一次正式见面,但奇怪的是,夏当归好像对顾弗青很有亲切感。

    这感觉诡异,对于素来习惯独来独往的夏当归来说,应该适可而止。然而,她或许已经慢慢打开了曾经作茧自缚到不愿理会任何的心,尝试着在接受唐景枫靠近的同时,再接受林宵、郁望、赵天、刘晟凡,甚至一个给她好感的陌生女孩。

    以前教授艾伦给他们上过一堂课——和陌生人拥抱以及和陌生人接吻。

    那时的夏当归连给陌生人一个抬眼皮的动作都没有,鄙夷到几乎愤怒,已经强迫自己忘记那门课到底最后是拒考还是不及格了。

    “不,”顾弗青歪头笑了一下,很浅,眼睛滴溜溜转,随即又皱眉犹豫了片刻,“应该也算吧。”

    夏当归觉得,顾弗青是属于那种怎么样都好看的女孩子。

    乍看清丽秀气,一举一动都有女学生的活泼可爱劲儿。笑言间又似乎多了分温婉恬静,柔柔的,就好像晒着太阳暖洋洋,一阵微风又轻轻吹过,舒服得整个人心尖儿都在颤抖。

    那是夏当归很小很小的时候,以为自己长大会变成的模样。

    或许可能就是出于这个原因,她看到了她很久之前想象中的自己,所以那突然萌芽的好感,瞬间长成参天大树,同时又深深扎根。

    “林宵在审讯室,估计一时半刻不会处理,你找他很急吗?”不知怎么的,夏当归特别希望林宵对于顾弗青的误会可以解除,哪怕这女孩似乎并没有打算解释。

    顾弗青听到“审讯室”三个字有短暂的错愕,“抓到凶手了?”她皱眉,眼中隐隐有一丝激动。

    夏当归心一跳,职业敏感度到底还是比某些不知所以的好感更理智,“你很关心最近那起凶杀案?”她问,语气渐渐趋于素来的平淡和清冷。

    “嗯……”顾弗青微怔,却缓缓点头应了下来,“我妈妈的病,还跟这案子有关系呢,我当然关心。”她打小在人堆里混迹,很容易就听得出夏当归话音里的怀疑。

    但,她也无所谓了。

    夏当归一下子倒没听懂顾弗青的意思,转念一想,顾香和朱祥有关,也和ht有关,甚至跟钱一邵三也脱不了干系,勉强可以解释顾弗青的话。

    当然,她理解错了。

    “凶手还没抓到,不过——”后半句“应该快了”未来得及出口,夏当归突然看到对面的顾弗青浅浅一笑,额前碎发飘起,美得有些不真实。

    “不过没事,”她调皮地眨眨眼接了夏当归的话,故作轻松地耸耸肩笑道,“马上就能破案了,相信我。”

    夏当归不知道顾弗青是哪来的对林宵以及警务人员的信心,但小姑娘很自来熟地拍了拍她的肩膀,用足可称之为炙热的微笑融化自己一切狐疑下的冰霜。

    “好了我要进去找林宵了,”顾弗青打了个招呼,一抬脚跨上台阶又转身道,“再见,”她说,须臾又弯弯眼睛,“如果有机会的话。”

    她都不知道夏当归的名字,此话,也不过是客套。

    毕竟两个人的差距太过明显,顾弗青从不交和自己身份差别悬殊的朋友,比如郁望这样的。当然林宵是个例外,她是抱着自己的小心思的,只是可惜,以后也没机会了。

    不过,这不代表她讨厌夏当归。

    女孩儿的背影很纤瘦,平白无故的,夏当归心头忽然抽了一下,总觉得顾弗青那句话有别的含义。

    然而她已经不见踪影,再有任何疑惑,也不会让情绪强烈到促使夏当归追上去询问。

    她也莫名叹了一口气,转身离开。

    距离分局不远就是市医院,因为凶手的定位一直都处于无头绪范围,所以同样涉案的“医生”排查就愈发困难,以至于到现在为止,他们都没有去医院看过。

    夏当归闲着没事干,准备自己去里头瞧瞧。

    川南地方并不大,上得了台面的大医院且距离案发地点近的仅此一家。分尸剔骨不是小把戏,精湛的外科手术技巧很必要。

    再者,那个郝七不是患了重病吗?林宵说医院证明不像作假,她还偏有些不相信。

    与此同时,唐景枫已经来到了郝七家所在的那条弥漫着潮湿与青苔风味的老式胡同。

    门关着,他没多少犹豫就敲了上去,静等几分钟后,依旧无人应门。唐景枫又绕到正对着胡同的那扇小窗子前,冲里头喊着——有人没?

    还是沉默在回应他。

    不过,隔壁的门倒开了。

    “小伙子,找郝七那小子?”老贾瘸着一条腿出来,用手拄着拐杖声音有些沧桑,“他出去啦,刚走没多久,你有急事?”

    老贾也挺奇怪,怎么突然间一向家里不来客人的郝七,这两日开始受欢迎起来了?

    唐景枫已经从林宵口中得知了那天他来调查的一切信息,而且刚才夏当归的短信也提醒了自己死者的精确死亡时间,所以这样一来,隔壁的老人就是郝七唯一的不在场人证!

    证明郝七在晚间九点就与邵三分了开!

    但有没有可能,之后郝七就避开老贾偷偷出去了呢?

    唐景枫很自来熟地准备进老贾家坐坐,而后者也的确有邀请的意思,“郝七小子最近身体不好,这两天总要上下午跑两次医院,你在老头家坐一会儿,等等他就回来了。”老贾腿脚不便,但还是很热情地为唐景枫张罗倒茶喝水,弄得这小年轻倒有些不好意思了。

    “不麻烦了,您也坐吧,咱们说说话。”唐景枫扶了老贾一把,开始不动声色打量这间屋子。

    收拾得很干净,这对于一个瘸腿老人来说并不容易——唐景枫和林宵当时的观察点一致,当然也清楚都是郝七的功劳。

    和老贾闲扯家常间,唐景枫的眼睛始终没有休息,目光从这个角落出发,到那个角落再转弯回来,重新审视一切。客厅的两个五斗橱以及这张八仙桌还有几条长板凳稍显年代,而且屋子里看得出已经很久没有粉饰过,墙壁和天花板的交界处有开裂的痕迹。而与此装潢情况格格不入的是,放在五斗橱旁边的智能电饭锅、厨房门口小型的直立冰箱、墙壁上新颖漂亮的挂钟,可谓是立马吸引了唐景枫的眼球。

    不是被惊艳,而是升狐疑。

    “那个,应该挺贵的吧?”唐景枫不喜欢拐弯抹角,上次医院见面邵德根和杨丙芳是个例外,因为考虑到夏当归的要求,而寻常时候,他对什么有怀疑,就绝对会直接问出口,“其实我觉得花钱粉刷一下墙壁比买个智能电饭锅要实在点。”他指着那台小家电,言语中颇有些居家男人的感觉。

    老贾顺着唐景枫手指的方向看去,一点也不恼,反而依旧像上次跟林宵解释时一样露出满满的欣慰、得意以及满足。

    “老头才舍不得买这些东西呢,是郝七小子送的,”他笑眯眯,又开始表扬起郝七来,“那冰箱,那彩电,甚至连门口那钟表都是他买给老头我的,不过我笨,不会用,除了电视和钟表能看看,其他都荒置着呢。”有点像小孩子收到礼物开心地和朋友炫耀,可心思却单纯的那种感觉。

    第一猜测,大抵正常人会想到郝七对老贾不错。毕竟照顾一个跟自己无亲无故的人,还得自掏腰包的那种,寻常一般是做不到的。

    但这绝对不会是犯罪心理学角度的第一猜测。

    就跟夏当归从8·10谋杀案六楼特殊的一个灯泡可以推断出唐佑宁对陆菁的爱情并不坚实可靠相同,郝七如果真对老贾好,就不会买一些他根本用不到的小家电,倒不如给老贾粉刷一下干裂得像他的脸一样的墙壁了。

    “钟……”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唐景枫霍然抬头,眼睛紧紧盯着那不停走着步的挂钟看,把老贾吓了一跳。

    “怎么了这是?钟还能有啥问题?”老贾急急问,“难道时间不对了?”

    唐景枫锁眉,脑海里有千百根线在交织着,他沉思,努力将这一根根互相缠绕的乱线给理清。

    老贾还在跟前絮絮叨叨,“不会吧?这钟还是刚买的呢!半个月前就坏了一个,怎么新买的还又坏了呢!”老人气呼呼的,有种现在立刻要搬凳子上去把钟卸下来去店里理论的趋势。

    “等等!”唐景枫虽说在沉思,耳朵依旧灵敏着,“您说,”他顿,胸腔里忽起阵阵心跳,快而急,“您说半个月前,钟坏过一次?”

    钟表,以及时间,可以画上等号。

    而时间,是本案迄今为止最关键的一点!

    老贾讷讷点头,“是啊,郝七小子给老头我修过,结果没修好,他觉得不好意思就给我买了个新的,现在搁墙上挂着呢。”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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