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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实在无法讨厌一个有眼光的人
    “客人,什么客人?”梦奇肥胖的脸蛋上一脸懵逼。
    鲲宝宝这次回来刚进门,就嘲笑它胖。这辈子,梦奇最最痛恨的就是别人笑它胖了,所以它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与鲲宝宝斗嘴上,完全没有注意到飘然而来的李白,此时,听到庄周贤者的提醒,才发现,屋内居然多了一个这么气质超然的帅气小伙。
    能被庄周贤者看中,带来云端星空海的,自然不会是凡夫俗子,啧啧,这身材,这脸蛋,这气度,梦奇围绕李白转了一圈,仔细打量了一番,才问道:“你是谁?”
    李白不卑不亢地回答:“李白。”
    “李白。这名字怎么这么熟悉涅?”梦奇肥胖的脸蛋上非常纠结,“曾经有一分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有好好珍惜,等我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要选李白!不对不对,好像是,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好顺口啊!是这个没错!”梦奇忽然像发现什么了不得的绝世秘密一样兴奋了起来,双手拍掌:“哈哈!我想起来了!你是那个歌手李白,你唱的那首李荣浩我听过!”
    李白一脸黑线,暗暗腹诽:这什么跟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丫的死胖子还在穿越的梦境中没醒过来吧?
    “哈哈哈!~胖奇你又错啦!没文化,好真可怕!你说的那首,明明是李荣浩唱的歌名叫李白。”
    鲲宝宝插嘴道,伟大的才华横溢的鲲宝宝可不会错过任何卖弄渊博知识的机会,特别是这个机会还能打击该死的胖奇,就更加难得,简直是一箭双雕,一举两得!怎么可能错过?
    鲲宝宝用萌萌哒的稚嫩童音唱了起来: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至少我还能写写诗来澎湃逗逗女孩
    要是能重来我要选李白
    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
    要是能重来,排位我要选李白,至少我还能刷刷大招抢人头,偷偷野怪……
    咦?这句歌词怎么感觉有点不对,难道我记错歌词了?
    不管了,唱歌嘛,跑调忘词都不是事儿,关键是态度。
    于是鲲宝宝继续自我投入,一本正经的继续唱错下去。
    整首歌唱完后,鲲宝宝一脸满足,仿佛自己做了什么伟大的事业,还傲娇的鄙视了梦奇一眼。
    被鄙视的梦奇一脸郁闷,毕竟,它五音不全,不会唱歌啊。
    李白帅气的脸上忽然绽放出一个崇拜的表情,“哇!会吟诗,会说段子,还会唱歌,宝宝你真是一条才华横溢的鲲啊!”
    “嘿嘿!那当然的啦!本宝宝可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天赋异禀,才华出众,上通天文,下通地理,无所不知,无所不晓的。”鲲宝宝一脸傲娇地回应。
    “那么请问无所不知的鲲宝宝知不知道,上次敢拿我名字开玩笑的那个人,现在坟头草已经长三米多高了?”李白依然面容可亲,语气也相当的温柔:“鲲宝宝这么有才华,我该拿你怎么办才好呢?——清蒸还是红烧?”
    清蒸?
    红烧?
    鲲宝宝吓了一跳,恼羞成怒地骂道:“死李白!坏李白!”
    “哈哈哈哈!”梦奇看到鲲宝宝吃瘪的样子,开心的拍掌大笑,“红烧!红烧!烧死这条咸鱼,看它以后还敢不敢骚!”
    李白转头,目光灼灼地盯着小人得志,落井下石的梦奇,脸上,依然是那和蔼可亲的笑容。
    梦奇却被看得头皮发麻,问道:“看我干嘛。”
    “没。只是忽然觉得清蒸还是红烧这个话题太没营养了。”李白微笑道,“不如我和你聊一些有营养的沉重话题吧?比如说——你的体重?”
    “可恶!你这人好讨厌!”梦奇气呼呼道,它的身体,又大了一圈,似乎越生气,它的身体就会变得越大越肥胖!
    “啊哈哈哈哈哈!”这次轮到鲲宝宝落井下石了,“胖奇的体重,这个话题真的很沉重啊!”
    李白的目光又转向鲲宝宝,“觉得太沉重的话我也可以聊点肤浅的,比如鲲宝宝你的智商。”
    鲲宝宝:“……”
    看到鲲宝宝和梦奇两大萌物齐齐吃瘪,一直在旁边静静观看的庄周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
    他与鲲宝宝和梦奇一起生活了千百年,自然知道这两个奇葩戏精的嘴巴有多厉害。
    起初,这两个活宝每天打打闹闹,聒噪不已的,几乎每天都能动摇庄周清净自然的道心,这种情况持续了将近百年,庄周的清静自然的道心才不被影响,更加精进一层。
    庄周从来没有想过,第一次见面,居然有人能将梦奇和鲲宝宝怼的哑口无言,而且怼得有理有据,恶搞之中又有幽默的智慧。
    不愧是万年难得一见的绝世天才,果然厉害。难怪能将长安那些自命不凡的王公贵族踩在脚下,凭的绝不仅仅是力量,还有才华和智慧。
    庄周有预感,李白很快就会和鲲宝宝和梦奇这两个戏精打成一片,成为好朋友。
    原因很简单,守财奴不会和慈善家拥有财富支配的共同默契,喜欢安静的人很难与热爱喧闹的成为知己。
    庄周修的是道法自然,清静无为之道,浑身上下都充满着空灵的仙气,而鲲宝宝和梦奇这两个世间独一无二的凶兽萌物,在骨子里喜欢的是热闹,一天不打闹,不发挥戏精本精就浑身不自在。因此,庄周与鲲宝宝生活了千百年,对它们两个,更像是对待孩子一样关爱,而宝宝跟梦奇,对庄周也是亲人般的敬爱,他们更像是家人,而绝非能交心打闹的朋友。
    而李白就不一样了,十四岁的他年轻,活泼,骄傲,顽劣,无论是在个人实力,还是言语锋机上,都毫不逊色于梦奇和鲲宝宝,完全压得住它们两个。
    他们三个都拥有开朗,乐观,幽默,神经的特质,成为知心的朋友,只是时间问题。
    相互欢乐打闹,相互幽默嘲讽,又相互尊重亲近,是必然能够成为朋友的。
    只是庄周都完全没料想到,仅仅一天的时间,他们就打成了一片,以李白为首,亲密的称兄道弟起来。
    鲲宝宝亲近李白的原因很简单,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颜值控,李白那帅气俊朗的容颜就已经让它毫无抵抗力了,更不用说李白那让人惊叹的才华和幽默。
    而梦奇,之所以对李白死心塌地,原因是这样的——
    梦奇悲伤地问:“我的体重真的有那么沉重吗?我真的很胖吗?”
    李白回答:“不胖,因为你长得有种可爱的好看,所以你的这不叫胖,叫放大的可爱好看。”
    梦奇顿时泪流满面,这是它与‘胖’痛苦的斗争了千万年以来,第一次听到的,对‘胖’的最积极,最乐观,最正能量的解读!
    这个世界上,就是需要像李白这么善解意义,正能量的人啊!
    梦奇一把抓住李白的肩膀,感动地说:“从这一刻起,你这个兄弟我交定了!老大,请受小弟一拜!”
    鲲宝宝好像被抢了偶像一样,哇哇大叫:“哗!你这个死胖奇,毫无节操的墙头草,刚才你不是说讨厌他的嘛?现在又称兄道弟啦?!”
    梦奇脸上依然残留着感动的泪痕:“当我讨厌一个人的时候,如果这个人忽然说我不胖说我可爱好看,那我就一点都讨厌不起对方了,我就是这么的有原则,实在无法讨厌一个有眼光的人哪。”
    鲲宝宝:“……”
    李白:“……”
    庄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