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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我快不快
    !go    林鹿看了下商城,这两款特效精致的皮肤,总价值500多块。
    他实在搞不懂,沈幼宜是怎么想到送他皮肤的?
    嗯,回去好好问问。
    这小学姐的脑回路,还挺不一般啊。
    网约车走走停停,最终又在一个路口停了下来,前方好像是有追尾剐蹭事故,以至于原本不是很堵的道路瞬间堵了起来。
    剐蹭双方争执不下,一个说突然变道,一个说后车追尾,都不肯挪车私了。
    整条道路瞬间堵起了一条长龙。
    “淦,真特娘的倒霉!”司机猛然抬起手,握住拳头狠狠地砸向方向盘,但在即将落在上面的一瞬间陡然摊开手掌。
    滴。
    无尽的愤懑最终只是化作了无奈,司机用力按了一下喇叭。
    这一堵,又得损失几十上百块。
    林鹿看了一下地图,距离静姝苑还有2公里的样子。
    短短的2公里,恐怕又要堵上一个小时。
    他透过玻璃看向车窗外,只要再经过两条街,就能到家了。
    林鹿不想等了,他想现在就回家,去质问沈幼宜为什么给他买皮肤。
    于是,
    “师傅,反正快到了,我干脆走回去算了。”
    “哈?走回去?”
    “这还有2公里多一点的路程呢,你走回去得走多久?”司机有些不解地问道。
    这么冷的天,没人愿意在室外走上半个小时。
    “没事的,我不想堵在这儿了。”林鹿执意要下车,
    “你放心,钱还是按先前那个算,你开下门,我先走啦!”
    “哎...好吧行行行,你走吧。”司机打开了车门锁。
    林鹿立刻打开车门,刺骨的寒风扑面而来,让他浑身不由得颤了颤。
    他穿行在密密麻麻的车辆之中,最终找到了连通人行道的匝口,急忙跑了过去。
    这样就不用翻围栏了。
    风很大,林鹿穿着厚厚的大鹅外套,阻力也相当之大,所以跑起来稍微有点吃力。
    但他觉得体力像是有着前所未有的轻盈,越跑越快,越跑越轻松。
    才猛然想起自己可是有着最佳体魄的男人!
    那么跑个2公里得要多久?
    林鹿停了下来,他的心跳开始加速。
    自从获得最佳体魄之后,他只是偶尔才会去健身房运动会一下,但即便是这样,肌肉纬度的增长效果也非常显著,搞得他都不敢多练,生怕一不小心练成“文弱书生”。
    并且,他连长跑也没有过,体力究竟如何,他从未实际测验。
    “那今天就来试一试。”林鹿活动了一下关节,扭了扭脖子。
    然后在原地做出一个预备的姿势。
    3,2,1,
    跑!
    呼呼——
    林鹿瞬间弹射起步,冷风扑面而来,宛若刀割。
    只有一运动起来,他才发现浑身上下充盈着力量,仅仅一分钟的时间,就从一个路口跑到了下一个路口。
    两者足足相距300多米。
    “都说...去见喜欢的人...”
    “是要跑的。”
    “那我...要是...”
    “长着一对...”
    “翅膀...就好了。”
    “系统,这个...能安排吗?”
    “小学姐啊,我真的...”
    “超级...喜欢你!”林鹿大口喘着气,一路飞奔......
    2公里左右的路程,7分钟不到就跑回了家里。
    呼,呼,呼......
    林鹿气喘吁吁,冷空气刺得他的喉咙和鼻腔有些疼痛。
    他没敲门,因为他自己有钥匙。
    嘎吱——
    防盗门打开,客厅里的灯亮着,沙发上坐着一道倩影,正在刷手机。
    林鹿见状满心欢喜。
    她是在等我回家?
    沈幼宜换好了睡衣,裹着外套,她听见开门声,微微扭过脑袋瞟了一眼。
    “你...不是坐电梯上来的?”沈幼宜看着叉着腰喘着气的林鹿,有些疑惑地问道。
    “不是。”林鹿摇头,然后走到沈幼宜的身边,脱下外套,
    “我爬上来的。”
    “13楼,你爬的楼梯?”沈幼宜蹙着眉头,然后把林鹿的外套稍微折了一下,放在沙发的一侧。
    外套上有淡淡的酒味。
    “不是,我是爬上来的。”林鹿对着窗外指了指。
    “傻子。”沈幼宜白了他一眼,有些无语。
    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啊。
    突然,她身子一颤。
    因为她发现林鹿的咸猪手伸了过来。
    林鹿从后背搂住了她的腰,将脸庞缓缓贴近。
    沈幼宜能看见他脸上因为剧烈运动而产生的细汗,以及被汗水微微打湿的眉梢。
    “你想干嘛。”她用双手撑住林鹿的胸口,皱着眉头说道。
    而林鹿见状咧嘴一笑,对着她雪白的小手呼着热气。
    “干。”林鹿不怀好意。
    “爬。”沈幼宜学则川式方言,轻喝了一声。
    她的脸蛋终于没有泛红了,因为她习惯了林鹿这种日常开车,已经有了免疫力。
    并且这两天林鹿对她无法下手。
    “爬?”林鹿眼睛一眯,
    “怎么爬,你爬吗还是我...”
    “嗯?”沈幼宜不解,然后愣了一秒钟,脸蛋迅速掠上一抹潮红,
    “滚啊,lsp!”
    “哈哈哈。”林鹿倏然直起身子,捧腹大笑起来。
    他觉得世界上没有什么比逗得沈幼宜脸红更有趣的了。
    “哼,你笑个der。”沈幼宜气鼓鼓地说道,
    “有电梯不坐,为什么爬楼啊?”
    她看见林鹿的脖子也沾着汗,衬衫的领口被打湿了。
    印象之中林鹿的体力一向很好的,即便是在健身房大重量地卧推,也能连续做上好几组。
    这是她头一次见到林鹿大汗淋漓。
    “呃...我是坐电梯上来的。”林鹿解释。
    “那你做了什么,流这么多汗...”沈幼宜眨巴着眼睛问道。
    “我...跑步去了。”林鹿想了想,回答道。
    “跑步?”
    “对啊,跑步。”
    “你骗我,你跑步不会穿这身衣服。”沈幼宜摇头,然后直直地看着林鹿,表情有些不悦,
    “这种天气,你怎么可能去外面跑步。”
    “我确实是跑回来的。”林鹿拍了拍她的肩膀,
    “因为在路上太堵了,我从枫港路那边打的车,就一直堵着。”
    “好不容易驶出了拥堵路段,又碰上追尾事故...”
    “什么事故?”沈幼宜忽然将他打断。
    “哎呀,就是前车突然变道,后车追尾啦,小剐蹭,两车主一直闹纠纷。”
    沈幼宜眼神低垂。
    林鹿眼皮子一跳。
    “不是我这辆车,是别人的车,别人的车!”
    “是前车发生的事故,我才堵的。”林鹿连忙解释。
    他现在后悔了,后悔高中的时候语文没学好,无法将一件事完整地描述清楚。
    “呵。”
    看着林鹿一脸慌张的样子,沈幼宜忍不住扑哧一笑,
    “嗯,后来呢?”
    “后来我不知道要堵多久,就打算干脆下车走路回家。”
    “所以你跑回来了?”沈幼宜笑着问道。
    “对的,我怕你...”
    “等太久。”林鹿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叮————
    愉悦值+1300
    沈幼宜像是预料到了这个答案,但从林鹿的口里说出来,她还是心里暖暖的。
    于是,她努力收拢着笑容,但嘴角的酒窝已经出卖了她。
    林鹿看得一阵目眩。
    憋笑,一对酒窝,低垂着但是在不断闪烁的眼神。
    一一印在了他的心上。
    “跑了多远?”
    “2公里多点。”林鹿立刻回答。
    “那是多久呢?”
    “7分多钟吧。”
    “怎么样,快不快?”林鹿挤眉弄眼地问道。
    “我不知道。”
    “不知道,不要问我。”沈幼宜侧过脑袋。
    “你干嘛呀,lsp。”
    ......!over